读《文城》

用两三天里的空闲时间看完了《文城》,故事充满悲情色彩。时隔十几年再读余华的作品,合上书,内心竟然十分平静,没有太多波澜,已经不会像大学时期那般,读到泪流满面、痛哭流涕,甚至很多天心情都难以平复。当时从中国现当代文学的课堂上知道了余华,他还不似如今这般在网络上爆火,受众多年轻人追捧,被戏谑为“把快乐留给自己,把悲伤送给读者”的“潦草小狗”。如果说要写点读后感,那就概括下这本书讲的故事吧。

本书第一部分“文城”主要是讲述林祥福的故事。在清末民初动荡年代,黄河北方的林祥福出生在一户富裕家庭,家有四百多亩田地和六间房宅院,继承了父亲的木工活酷好,农闲时到处拜师学艺,聪慧手灵,吃苦耐劳。19岁时父母双亡,独自生活了5年后,自称是从文城来的兄妹阿强和小美出现在他家宅院前。阿强留下“生病”的小美独自上路,消失了很久没有音讯。后来,林祥福娶了这位“来路不明”的干净清秀的小美,在新婚夜把家里的房契、地契以及从祖上开始积攒的17根大金条和3根小金条都拿给小美看。有一天,小美偷走了7根大金条和1根小金条一去不返。再后来,小美竟然怀着身孕回来了,林福祥再次为她举办隆重的婚礼,但是她生下林祥福的女儿后又消失了。

为寻找失踪的小美,林祥福把家产都换成银票,带着襁褓中的女儿从北方南下,发现也许没有“文城”这个小镇,最终在距家一千多里外的江南小镇“溪镇”落脚,因为这里的口音和阿强小美很像。在溪镇,林祥福结识了商会的顾益民,以及带给他热情温暖的当地百姓陈永良李美莲夫妇等。林祥福和陈永良开办了木器社,生意兴隆,转眼十年过去了,林祥福已经拥有了一千多亩田地。在此期间,他没有放弃对小美的寻找,但是一无所获。

在林祥福的女儿林百家12岁时,因战乱不止和匪祸泛滥,与顾益民15岁的长子顾同年定亲。定亲礼上林百家被土匪绑票,善良敦厚的李美莲让长子陈耀武去换她回来,他受尽土匪折磨并割掉了一只耳朵。为了让心生爱慕的陈耀武远离已定亲的林百家,陈永良决定搬家到万亩荡陈家村,林祥福赠与他家两百多亩田地,但是搬家也阻止不了陈耀武每天到溪镇的私塾看望林百家。在顾益民的暗示下,林祥福将林百家送去上海中西女塾念书。北洋军进城了,商会组织商家百姓主动迎接热情招待,破财消灾。再后来,张一斧一帮土匪意图攻破溪镇失败,绑架了顾益民,并杀害了送赎金时被激怒的林祥福。陈永良救出曾经的主子老爷顾益民,然而全村那些没来得及逃跑的百姓们遭到了张一斧一帮土匪的残忍报复,杀人放火,奸淫掳掠。为了报仇雪恨,陈永良组建了一支队伍杀土匪,用那把杀死林祥福的尖刀,杀死了张一斧。田家五兄弟收到信后,赶来将林祥福尸首运回家乡,叶落归根。

本书第二部分“文城补”主要讲述小美的故事。小美因娘家家境困顿,10岁就做了沈家阿强的童养媳,婆婆冷血严苛,两次写休书,原因分别是小美偷穿蓝印花布衣裳、拿柜台的铜钱帮助弟弟解困。阿强在小美被休三月后,魂不守舍,拿了家里100枚银元,带小美远走他乡,去了沈店和上海,吃喝玩乐,只进不出,快花光了盘缠,于是计划去京城投奔姨夫,谋得一份差事。几番舟车劳顿,仍旧路途漫漫,中途马车故障,夜晚去了附近的林祥福家借宿。阿强惊叹林家的富有,眼睛里闪闪发光,乐观坚定的小美最终还是听从了阿强的安排,留在林祥福家中,以待时机成熟,五个月后偷了金条出来。小美回来生下林祥福的女儿,最终还是选择和阿强回了溪镇,后来俩人在露天祭拜仪式中被冻死。

本书中林祥福和小美的死都很突然,感觉他们还有很多事情发生,就戛然而止了。齐家村的那些老百姓被土匪血洗,尸横遍野,也都曾经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无秩序的乱世,人性之恶无限释放出来,兽性大发。本是“同根生”,土匪杀起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毫无人性可言,手段也是十分野蛮残暴。

“婚姻”和“乱世”是林祥福经历的两重磨难。曾经有一位家境殷实容貌姣好的女子让他心动,因为媒婆使眼色怀疑她是聋哑人而错过了姻缘。然而事实上,这位刘凤美不聋不哑。刚开始还在为林祥福设想,如果他娶了刘美凤,没有遇到小美,那种过着夫唱妻随、富足幸福的生活情景,就不会被欺骗被抛弃,带着满月的女儿踏上寻妻之旅,背井离乡,颠沛流离,经历龙卷风和暴风雪,挨家挨户,艰难跋涉为女儿讨奶喝。但是乱世来了,即使家境殷实,坚韧顽强,也无法抵挡命运安排和时代动荡,无法把握自己的生存轨迹,也许会像顾益民被土匪绑票折磨,或是在土匪横行军阀混战中被洗劫一空人命不保,小人物在历史洪流中如此渺小与脆弱。

小美生命中经历过两个男人。阿强总是一副懦弱又时常心不在焉的样子。在婆家时,阿强的存在感很低。带小美远走高飞时,像是过家家一般,吃喝玩乐。阿强没有什么生存技能,也没有太多的担当,为了谋取不义之财不惜用小美作为“诱饵”。而林祥福是一个和阿强决然不同的男人,就像北方的土地那样强壮有力,心地善良,生机勃勃,随遇而安。小美偷金条后又怀着身孕回去,林祥福像田野般宽厚的接纳了小美,她想过的种种惩罚无一出现,种种爱护一一到来。小美作为阿强的童养媳,相处八年多时间,对他更多的是一种习惯,是婚姻约束,是传统思想根深蒂固。而在林祥福那里,她获得短暂的救赎,安宁幸福。离开林祥福的小美,虽然和阿强在一起,但是没有了欢乐的神情,充满不安和负罪之感,眼里是忧愁地目光,思绪动荡不安,担惊受怕,心事重重,在沉默里越陷越深,感觉自己在林祥福那里留下的越来越多,更有深深地对女儿的思念。作者把小美的两个男人都写成患有男性性功能障碍,一个不育症,一个又莫名其妙阳痿了(或许是对小美有生理洁癖)。倒是林百家的未婚夫精力异常旺盛,体力充沛,性早熟,性格举止颇像以往作品中的一些人物。

林祥福最终没有找到小美,直到临死也不知道小美早已不在人世。虽然作者用了很多笔墨去写他的尸首如何在小美的墓地经过,但感觉没有什么意义。溪镇的顾益民是知道北方来的林祥福带着女儿寻找小美,他也以商会的名义安葬了小美他们,还心生蹊跷发现了红布包裹的婴儿胎毛胎发和绸布包裹的数额巨大的银票,以及小美腹部的妊娠痕迹,本有很大的可能性“真相大白”,然而顾益民或是被小美阿强是兄妹的信息误导,或是怀疑是小美的孩子在北方夭折了,于是吩咐家里佣人,应是难言之隐,不要外传。

林祥福的和陈永良两家儿女从小一起长大,彼此有着深厚的感情,然而林祥福把女儿林百家最后许给了顾益民的长子顾同年,而不是互生情愫的陈家长子陈耀武。从书中看不出林祥福是势利之人,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林陈俩人虽情同兄弟,但毕竟不是同一社会阶层,经济实力相差悬殊,虽然混世小魔王顾同年12岁以后就开始撑杆跳逛妓院,但是顾家作为当地的商会会长,从社会地位和财力方面可以给女儿更大的保障,双方实力相当。定亲宴时男方礼单光聘金就是五千银两,女方陪嫁万亩荡良田五百亩。根据小说交代,顾同年后来偷拿家中的钱游山玩水,被结识的妙龄女子卖去澳洲矿上做劳工,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劳役繁重,与林百家再次相遇的机会渺茫,而返乡继承大量遗产的林百家大概率会再见到陈耀武,但是长大后俩人之间的差距也越来越大。

我们和小说中的人物一样,都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小说中的刘美凤最终风光无限嫁给了开钱庄的孙家,带着连同田地房屋的全堂嫁妆,队伍似乎望不到头,从生到死的一切花销都作了陪嫁,连寿材都准备好了,可想而知她在婆家的待遇和地位。而家庭贫穷的小美在婆家整日穿着打补丁洗的发白的衣服,常年生活在压抑之中,不苟言笑,忍辱负重,任劳任怨。到了配婚的年纪,虽然沈家的家境不错,但是婚礼却十分简单,节俭的婆婆仅打算邀请小美父母参加,婆家把能省的不能省的环节都省了,连小美父母兄弟在阿强家人面前也十分谦恭拘谨,结结巴巴,唯唯诺诺。

本书延续着余华的创作风格,用克制冷峻和黑色幽默的笔触,描写残酷的现实,描写暴力与死亡,描写特定时期的苦难,描写普通人坚韧与脆弱的命运,描写荒诞与荒谬中生活的沉重与无奈。语言依旧简洁,又更加流畅、细腻和凝练。善与恶、美与丑,敦厚与残暴…碰撞反差之下,有着强烈的冲击力。

文城不是一座城,而是林祥福千里迢迢不辞辛劳的漂泊,是心中放不下的执念,是苦苦追寻的答案。

后记:余华的杂文集《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是以书中一篇四页半的文章命名,吸引我的是这个书名,看完后发现最有价值的一句话也就是这个书名。感觉没必要特意找来看,书中一些篇幅像是凑字数,总之不推荐。如果对余华感兴趣,还是去看他的几部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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