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电影《最爱》的原著小说,讲的是艾滋村的故事。原以为小说会很压抑、悲惨、无力,看过后才发现作者并没有正面描写艾滋病(它被称作热病),只是以它为背景讲述患病的人之间的相处、利益之争和情爱,写的都是人性,这个故事换成其他蔓延的绝症也可以讲得通。
小说中的灵魂人物是六十多岁的丁老头,他是小学的看门人,因为儿子曾经是村里的血头,他觉得儿子该对村里的艾滋病负有责任。为了给儿子赎罪,他把病人召集到小学一起住,提供居住的环境和管理。
没想到这些身患绝症的人像普通人一样贪婪,会偷东西,会争权夺利,还会在缴的粮食里加石块,把学校的东西瓜分了往家里搬。都是些将死的人,竟然还会做这些费心劳力的事情。
村里没有一个好人,全是些没有人情,争名夺利之徒,看谁有钱有势就跟谁走。他们下毒毒死十二岁的小孩,盗刚下葬三天的墓,把学校的桌椅板凳黑板篮球框搬回家,生怕吃亏争先恐后地去砍树。他们居然不怕患病的人,不怕被传染,还一起吃饭、聊天和交往,现实中估计都避之不及,早就跑得远远的吧。
书中写了一对因病相爱的恋人,因为患病,被丈夫和妻子嫌弃,走到了一起,一开始只是疏解欲望,慢慢地相爱了,然后海誓山盟,死后要埋在一起。为了名正言顺,他们俩要结婚,不过先得和原配离婚。这时双方配偶坐地起价,他们有病在身,没时间等,最后忍着答应了要求。他们都感激这场病,让他们相爱,也看清了原配的模样。
丁老头的大儿子当上了县热病委员会副主任,开始倒卖棺材,后来又配阴婚,赚了不少死人钱。他不顾别人的生死,在他的眼里一切都是赚钱的工具。他用700ml的血袋冒充500ml,抽血的针头反复用,上面发下来的棺材他通过关系垄断着卖,连自己的儿子也要挖出尸骨给人配阴婚。
后来村子里的树被砍光了,又遇到大旱,血浆经济时盖的楼房和修的水泥路都破败了,村子里的的病人死光了,活人都搬走了,目之所及之处都是死气沉沉的景象。
这部小说的故事平实稳健,语言大巧若拙,人物刻画地立体鲜明,揭示了人性的贪婪和丑陋,透露出对这个世界的绝望。